對於用粘土濕型砂製造的鑄鐵件,型砂的粒度以細一些為好。由於混砂時舊砂用量一般都在90%以上,決定型砂粒度的因素主要是舊砂。新砂加入量很少,不可能靠加入新砂來改變型砂的粒度。所以,應該經常檢測舊砂的粒度。 檢測粒度時,取樣後先清洗除去泥分(可用測定含泥量時剩下的砂樣),烘幹後篩分。 對粒度有以下兩點要求。
(1)140目篩上的砂粒應在10-15%之間。保持較多的細砂,可以減輕鑄件表麵粘砂。而且,會增加砂粒之間粘結橋的數量,從而降低型砂的脆性,避免衝砂缺陷。此外,這對提高型砂的溫強度、幹強度和水分遷移後增濕層強度都有好處。
(2)200目篩、270目篩和底盤上細砂的總和應盡量地少。這樣的細砂對改善鑄件表麵質量的作用不大,卻會使混成砂的水分較高,而且會使型砂的透氣性降低。細砂的總和一般應少於4%。